反家庭暴力法宣传

反家庭暴力法宣传

  3月1日,是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四周年。为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深化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妇女的反家暴意识,倡导全社会共同反对家庭暴力,保护妇女群众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妇联党组在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大对各族家庭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多措并举,统筹部署妇联系统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不误。
 
  反家庭暴力法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女声”宣传引领作用,刊登《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知识,开设与法同行微课堂,组织各族妇女群众参与网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答题活动,学法、懂法、用法,不断提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是及各县市妇联积极组建巾帼疫情防控心理志愿者服务队,通过对各族干部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关爱帮扶,帮助干部群众减少疫情期间居家隔离和工作带来的心理压力,缓解各种压力带来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三是各级妇联干部充分利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利时机,强化服务群众意识,积极参与基层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和群众情绪疏导工作,通过居民微信群向群众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和关心、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反家庭暴力法》颁布以来,妇联党组聚焦总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将家庭和谐稳定作为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摆在妇女维权工作重中之重,始终坚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不断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水平,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不懈努力。
 
  反家庭暴力法宣传,一是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妇联党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建立健全维权协调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形成推动维权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将反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机制,如公安部门做到家庭暴力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把维护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的裁定,有效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各级妇联组织加大家庭暴力、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力度,走访入户及时进行调处,有效化解各类家庭矛盾;认真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工作,积极维护妇女儿童人身权益。
 
  反家庭暴力法宣传,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各族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妇联党组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每年上下联动,全面启动“百万妇女大宣讲”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和载体,将妇女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去极端化条例等作为大宣讲的专题宣讲内容,组建法官、检察官、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巾帼宣讲队,面向各个层面干部群众开展宣传教育。近三年来,各级妇联开展大宣讲活2000多场次,在社会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在巴音郭楞日报上刊登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法宣传内容,利用“女声”微信平台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知识,向各族群众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宣传资料,不断扩大反家庭暴力法的知晓率。组织维权协调组成员单位召开反家庭暴力法专题座谈会,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党校课程,妇联主要领导到党校为领导干部授课,通过不同层面的宣传,不断增强决策层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提高社会关注、关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
 
  反家庭暴力法宣传,三是反家庭暴力工作与家庭文明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和谐。妇联党组结合创建“平安家庭”、“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工作,将家庭暴力纳入创建工作重要内容,作为评选条件和标准,创建和复验工作中,对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摘取平安家庭、文明家庭等荣誉奖牌等多种措施,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和谐文明。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懂爱心理立场,本站也不具有版权,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击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zdongai.com/192.html

(0)
adminadmin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